1. 此延长保修服务仅限于通过佳能官方线上商城销售的产品购买,不包括随产品之附件或消耗品。
2. 通过佳能官方线上商城以外的渠道获赠或购买的佳能产品延保服务,恕不与本延保服务进行累加;
3. 用户在延长保修期内,需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时,请出示电子延保卡 ,经佳能维修网络核实无误后,方可享受延长保修期内的免费维修服务。
4. 在延长保修期中,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不对产品进行维修,而以佳能(中国)指定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机型进行调换 。
5. 原始保修期内与延长保修期内更换的新产品的保修期以新更换产品原始保修期或原产品延长保修期中时间较长者为准。
6. 在延长保修期内维修更换下来的配件归佳能(中国)所有。
7. 本延长保修制度仅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8. 本延长保修服务只适用于本产品,不得转移至其他产品或其他用户。
9.当产品发生退货或换机的情形,本延长保修服务也随之失效。
1、随产品之附件及消耗品(电池、充电器、闪光灯、手柄、适配器、电源线、光盘等)、清洁服务等不在延长保修范围内;
2、延长保修服务期内以下修理也将收费:
1)未出示有效延保服务卡及延保发票的情况的(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延长保修期内的除外);
2)延保服务卡上未记载产品型号、机身序列号、延保服务购买时间、延保服务期限的,或擅自涂改上述相关信息的;
3)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的损坏的;
4)因摔落、进水,未适当存放而造成损坏的;
5)在非佳能(中国)授权的维修店或用户自身进行修理、分解、清洁而造成损坏的;
6)因使用非佳能推荐之附件或消耗品(电池、镜头、闪光灯、充电器、连线、适配器、充电器等)而引起损坏的;
7)由于天灾等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或者异常电压等外部原因引起的故障;
8)因使用盗版软件,感染病毒所导致,或由于用户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网络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故障;
9)要求对磨损、老化、消耗引起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外观部件进行更换的。
佳能延长保修服务由佳能快修中心及佳能特约认定快修中心组成,详情请查阅佳能(中国)官网“服务网络”页面:http://www.canon.com.cn/support/repair/index.html
对于本延长保修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佳能全国统一热线电话:4006-222666.
热线中心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1: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00-18:00.
☆本产品的维修服务所需要的维修零部件的最长保有期为产品停产后5年。超过上述保有期限,根据故障的具体情况可能出现不能维修的情形,详情请咨询佳能快修中心;
☆因与产品连接的数码设备、电脑等故障引起的损失(包括拍摄费用及未来可得收益等)不予补偿;
☆佳能(中国)及其关联公司对使用非佳能原厂附件发生故障(如电池漏电/或爆炸)导致的本产品任何损坏和/或事故(如失火)概不负责。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使用指定产品导致的任何间接的、偶然的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或商业信息丢失),佳能(中国)恕不承担责任。
属于国家三包规定范围内的产品执行国家相关三包规定。
1. 本延长保修服务产品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按照本产品附带的保修卡计算标准保修期,标准保修期届满之日起第二日,用户可按照延长保修卡享有延长保修期(“延长保修期”),在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及机内操作指南正常使用状态下使用本产品而发生故障,可根据此延长保修政策,凭延长保修卡及购机发票在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以下简称“维修店”)享受延长保修服务。
2. 有限上门服务:是指在规定的延长保修期内,对距离维修店在40公里以内的本产品,维修店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但如果用户距离维修店所在位置在限定40公里以外时,向维修店要求上门服务的,维修店因上门产生的住宿、交通等费用需用户承担。在此情况下用户还可以选择送修服务或寄送服务。用户将产品邮寄至维修店所发生的保险、邮递、运送等杂费,以及邮寄产生的产品灭失或损坏维修店不承担责任。
*服务实际范围请以标准保修卡上注明的公里数为准;不含打印头:是指在延长保修期内,保修服务范围不包含打印头,打印头的更换将提供收费服务。是否享受本服务以延长保修卡上标示的“服务方式”为准。
3. 经维修店维修的产品,在原延长保修期内继续享受延长保修服务;若距延长保修期结束已不足三个月,则所更换的备件自更换之日起享有三个月的保修。
4. 在延长保修期内发生下述情形时,对产品的修理或更换硬件服务(包括产品整机和零部件)将另行收取费用:
4.1 未出示有效本延长保修卡及购机发票的情况的(但能够证明本产品在延长保修期内的除外);
4.2 使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所示的出厂时的产品构成或规格的同一性受到破坏的改造产品的故障(包括但不限于装置非佳能原装的部件或附属品等);
4.3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电压、电流、电磁、公众电路的异常变动等在规定环境以外使用本产品导致的故障);
4.4 购买后发生的,因摔落、进水而造成的损坏;
4.5 因在非佳能中国授权的维修代理店或用户自身进行修理、分解、清洁而造成损坏的;
4.6 延长保修卡上记载的产品型号或产品序列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4.7 因使用盗版软件,感染病毒所导致,或由于用户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网络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故障;
4.8 因使用佳能中国指定以外的产品、配件、附件及消耗品(墨水盒、墨盒、硒鼓、感光鼓、暗盒纸等)引起损坏的;
4.9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核对延长保修卡上内容填写的准确性。
5. 本产品的附属品(用户手册、软盘、光盘等)及选择性物品不在延长保修范围内。打印机产品的消耗零件(搓纸轮、定影)与消耗品(墨水盒、墨盒、硒鼓、感光鼓、暗盒、纸等)不在延长保修范围内。(佳能保留没有事先通知进行软件升级、更改消耗品、选择性物品及附属品等的权利)。
6. 在修理时,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不对机身进行修理,而以佳能公司指定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机型进行调换。
7. 延长保修中所更换下来的配件和产品归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所有。
8. 因与本产品连接的数码相机、电脑等故障引起的损失(包括拍摄费用及未来可得收益等)不予补偿。
9. 若持有纸质延长保修卡的,请妥善保存延长保修卡,延长保修卡遗失不再补发。延长保修服务出售之后,延长保修服务费恕不退还,包括但不限于保修产品在三包保修期或延长保修期内未被使用、灭失、被销毁、和/或所有权和/或实际占用转移的情况。
10. 在延长保修服务的过程中,因试机等必要的操作程序会使用部分随机的消耗品,如墨水、碳粉、纸张等,请予以谅解。
1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佳能(中国)及维修店对由于使用产品造成的任何间接的、偶然的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或商业信息丢失)不承担责任。
12. 本延长保修制度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注意:
本产品的维修服务所需要的维修零部件的最长保有期为,产品停产后5年。如果超过上述保有期限,根据故障的具体情况可能出现不能维修的情形,详情请咨询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买前仔细阅读佳能官方线上商城延保服务条款,确保您已理解佳能延长保修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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